续雨季時
26-06-29 12:33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女儿以自己是母亲遭生父强奸后所生、父亲多年未尽抚养义务,且离婚协议约定无需赡养为由,拒绝承担赡养责任,不服一审支付赡养费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她仅有母亲单方证言,缺少报案记录、刑事判决等实质证据,母亲后续还与对方登记结婚多年,相关说法无法被法院采信。
法院明确,子女赡养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属于法定义务,不能依靠离婚协议私下免除,这类免责约定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时抚养与赡养两项义务相互独立,父亲早年未尽抚养责任,不能成为成年子女拒绝赡养的直接理由。
法律仅在父母对子女犯下杀害、虐待、性侵等恶性犯罪且证据完整时,才可能免除赡养义务,本案并不满足该条件。二审最终维持原判,要求女儿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判决兼顾当地生活水平与双方经济状况。
此案引发不小舆论争议,不少人从情理上同情长期缺失父爱的女儿,但法律划分清情理与法定责任边界。若幼时父母未履行抚养职责,子女应在未成年时起诉索要抚养费,成年后无法以此对抗赡养义务。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