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湖北恩施州中院二审驳回女儿上诉,维持其每月向64岁生父支付500元赡养费的判决,其“被生父强奸所生”的主张因无有效证据支持且与母亲后续自愿结婚的事实矛盾而未被法院采信。
一、案件背景与判决结果
1. 人物关系
廖某与李某母亲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1998年3月共同生育李某。
李某出生后一直由母亲独自抚养,生父廖某从未履行抚养义务。
2010年5月,李某母亲在旁人劝说下与廖某登记结婚,两人此后未共同生活。 http://t.cn/AXSgZ3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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