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强奸所生”主张证据不足
李某仅提供母亲书面证言,母亲未出庭,且无报警记录、刑事立案文书等客观证据佐证;法院同时指出,若强奸事实成立,母亲不可能在20余年间不报案,并于2010年自愿与廖某登记结婚。
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协议免除
法院明确,赡养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离婚协议中关于“无需赡养”的约定无效,不能通过协议提前免除。
赡养义务不以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为前提
即使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因此消除。父母未抚养,子女可追索抚养费;子女需赡养,赡养费也不能赖账——法律上“一码归一码”,不讲抵消。 http://t.cn/AXSgye9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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