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青苏
26-06-29 15:25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创作官(云熠星河超话)

生父被诉索要赡养费,女儿称系强奸所生上诉被驳回

湖北恩施64岁廖某患病丧失劳动能力,起诉女儿李某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一审判决每月500元,女儿不服上诉,辩称自己是母亲遭廖某强奸后所生,拒绝承担赡养责任,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未采信“强奸生子”说法,核心原因是证据不足:仅有母亲书面证言却无当庭佐证,无报警、立案等客观记录,且母亲时隔二十余年从未报案,还曾自愿与廖某登记结婚共同生活8年,行为与指控自相矛盾。

法律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不因父亲早年未尽抚养义务免除。即便父母存在过错,仅当父亲对子女本人实施强奸、严重虐待,且有生效司法文书认定,才能免除赡养;本案指控侵害对象为母亲,不在免责范畴。若女儿认为父亲当年未履行抚养责任,可另行起诉追偿未成年抚养费,不能以此拒付赡养。法院结合当地生活、双方经济条件,酌定每月500元赡养费。

http://t.cn/AXSgHuPJ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