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26-06-29 16:39 微博认证: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公益诉讼在行动|亮剑“电梯隐患” 守护“上下平安”
电梯作为高层建筑中不可或缺的特种设备,是群众日常出行的“第一站”,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近年来,随着高层住宅数量增多,部分在用电梯因投用年限较长、零部件老化,相继暴露出未按规定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超期未检、维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由此引发的困人、滑梯、紧急呼叫失灵等故障时有发生,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现实威胁,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风险。http://t.cn/AXSggj9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