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
26-06-29 16:52 微博认证:河南省漯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漯河:争道抢行 路口酿事故 】#豫筑平安·护航中原# 6月11日9时53分,谢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240国道舞阳县孟寨镇孟寨街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罗某某驾驶的豫LD271**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谢某受伤和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谢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轿车,在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左转弯时,未按规定让行对向直行车辆,妨碍了直行车辆的正常通行;罗某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十字路口时,未提前减速慢行、观察瞭望。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谢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路口不抢行,转弯让直行。转弯车辆一定要停车瞭望、礼让直行车辆和行人,确认安全后再通过。行经路口莫飞驰,减速慢行是关键,无论是国道还是城镇街道,遇到交叉路口都应提前降速,备好刹车。平安是回家最近的路,请把“让”和“慢”牢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