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维持原判#】#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案情反转# 6月2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女子驾车逃离致丈夫死亡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女子曹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去年10月31日,该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在二审庭审中,被告人曹某某一方坚持以正当防卫做无罪辩护。该案发生于2024年5月21日凌晨,当天,被告人曹某某与丈夫刘某某发生争吵,曹某某在驾车逃离过程中撞上路边花坛,扒着车子的刘某某被甩到花坛甬道后死亡。关于之前网友争议的“是否家暴?”“是否出轨?”“是否持刀?”等问题,二审判决书中做出了详细的回应。
1.是否家暴?
“被害人刘某某对上诉人曹某某没有家暴行为。在案证据证实,除刘某某曾致曹某某耳膜穿孔,曹某某曾对刘某某掐颈、投掷热水瓶外,未见双方再有持械殴打或是造成更为严重伤害后果的情形。”
2.是否出轨?
“曹某某自身不当行为是引发本案冲突的最初起因。在案证据证实曹某某与齐某某等关系暖昧,被害人深夜返回家中时发现曹与齐在聊天,被害人遂要求去找对方质问。”“上诉及辩护所提被害人发现曹某某超越正常社交界限与本案无直接关系、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3.是否持刀?
“案涉视频证实,在二人居住小区停车处,被害人对曹某某有推搡、拉拽、踢臀、踢腿等强迫上车的动作;在党家庄小区栅栏门外,被害人对曹某某有拖拽、扯坏裤子的行为;行车期间,除曹某某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实被害人对曹有殴打;自始未见被害人用刀指向、加害曹某某,并且在党家庄小区栅栏门外对曹某某撕扯前已经将刀放置于车后备箱。”“被害人长时间持续殴打、持刀威胁曹某某的理由与意见不能成立。”
“曹某某并无实施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必要。”综上,“曹某某因自身不当行为引发婚姻家庭矛盾,双方均不能理智处理,产生冲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女子曹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目前,曹某某的父亲表示会提起再审申请。@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SevWj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