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称是生父强奸所生拒付赡养费#
湖北恩施赡养案二审结果出炉。64岁廖某多病无收入住房,起诉女儿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
女儿从小由母亲独自抚养,父亲从未尽责,她称自己是父亲强奸所生,且离婚协议约定不用赡养,拒绝给钱。
法院维持原判,每月支付500元:
1. 强奸生子无证据,母亲后续和男方结婚,说法矛盾;
2. 赡养是法定义务,协议无法免除,抚养和赡养不能相互抵消。
虽心疼女孩自幼缺少父爱,但法律规定:父亲未尽抚养责任,女儿可另案追讨抚养费,不能直接拒绝赡养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的生父。 法理人情,很难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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