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获赔80万弟弟拿74万姐姐3万##律师说法# 这件事涉及到法律的规定和传统观念。在法律上,老母亲因车祸离世获得的80万元赔偿款,虽然不属于老母亲的遗产,但它是赔偿给近亲属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王大伯)、子女(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这笔钱在分配时,原则上由这些近亲属共同享有。
虽然死亡赔偿金不一定非要绝对平分,通常会综合考虑谁与死者共同生活、谁对死者尽的扶养义务多等因素,但前提必须是合理。在这个事件中,如果王大姐平时同样尽了赡养义务,却只分到3万,儿子独占74万,这种比例就不合理、不合法。如果闹上法庭,法院一定会重新依法合理划分。
这种事应该挺普遍的,在很多老一辈和部分农村地区,依然认为家里的财产、赔偿金理所应当全归儿子,女儿是“外人”。过去说“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往往是因为过去女儿出嫁后确实不承担娘家父母的养老。但在现代社会,出嫁后依然尽心尽力孝敬父母、付出不比儿子少的女性比比皆是。既然尽了同等的赡养义务,理应享受同等的权利。
说到底,家庭关系和传统观念之间的平衡,不是谁向谁投降,而是把感情的事交给感情、把规则的事交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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