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解开狗绳2只狗将路人撕咬致死#一根解开的狗绳,让烈性犬在公路上扑咬无辜路人致死。重庆彭水法院判处狗主宁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网友愤怒质问:“难道人命不如狗命?”这背后,其实是法律逻辑与公众情感的一次剧烈碰撞。#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法律上看,这是一个关于“过失”与“修复”的裁判。 宁某明知自己养的是世界公认最具攻击性的比特犬,仅因嫌狗太吵就解开狗绳,作为完全有预见能力的人,属于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危害后果,构成“过失”犯罪。之所以判三缓三,关键在三点:自首、认罪认罚,以及积极赔偿并拿到家属谅解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的过失犯罪适用缓刑,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的常见做法。核心并非“重狗轻人”,而是以赔偿求得谅解,换取轻判。#律师说法#
社会影响上,这种判决刺痛了公众的安全感。 一条无辜生命被如此荒谬地夺走,凶手却不用真正坐牢,这会在某些群体中形成可怕的暗示:养猛犬不拴绳的代价,不过是赔钱了事。烈性犬伤人的致命风险与过低的违法成本,形成了巨大的不平衡。
这起悲剧的警示值得所有人深思: 第一,养烈性犬者需知,你不是在养宠物,是在管理一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松开狗绳的那一刻,你就可能成为罪犯。第二,法律的谅解制度不能动摇对恶性危险行为的惩处力度,我们的司法如何不把“赔钱谅解”变成富人免责的工具,值得持续思索。第三,路上见到未拴绳的大型犬,请多为自己生命安全着想,远远避开、立即报警。因为别人的任性,可能要用无辜者的命来买单。 http://t.cn/AXSee9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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