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千办
26-06-29 20:56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主人解开狗绳2只狗将路人撕咬致死#

对于此类案件,我的看法统一为,应该以以危罪入刑,而非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为,狗主人兀自将狗绳解开,这明显已经威胁到公共安全。

哪怕没有伤人,亦要入刑,方能震慑住此类不良行径。

倘如像该案一般伤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则更要严惩不贷。

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责,最后更因谅解给予缓刑,恕我难以接受。

一句话,这案子的起刑,应该按照刑法115条,给予至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直接死刑。

[微笑][微笑][微笑]

#有点看法#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