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现孩子非现任亲生起诉前任,看完才发现这个案例并不简单,甚至离谱…2015年7月,时年17岁的四川杨某与当时已52岁且有家庭(女孩怎么想的?)的张某相识,双方多次发生关系。二人断绝关系后不久,杨某与男子黄某在一起,并于2017年5月生下一子。
多年间杨某一直以为孩子是黄某的亲骨肉,一家三口生活平静。变故发生在孩子入学时,按当地教育部门要求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杨某带黄某和孩子做完司法鉴定后,才发现黄某与孩子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随后她通过再次鉴定确认,张某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真相大白后,杨某积极联系张某希望其承担抚养责任。然而张某辩称“事情已经过去十年,只记得发生过两三次关系,其它均不记得了”,拒不认可亲子关系。杨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索要过往抚养费、后续抚育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此前抚养费36000元,同时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400元直至孩子18岁止。不过,法院未支持杨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认为这事就是这样了?如果是这样,那这个新闻你真的白看了…大家自己仔细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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