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被质疑“未使用原名”确实属于常识性误解,核心事实是:“杨紫”即为其法定现行姓名,而非艺名。
关键事实澄清
法定姓名确认:杨紫在小学时期已完成户籍更名,其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等所有法定证件上注册的姓名均为“杨紫”。
“杨旎奥”仅为曾用名:出生时因父亲期盼中国申奥成功,取名“杨旎奥”。后因该字生僻难念且易产生谐音歧义,幼年时已依法更改,“杨旎奥”仅作为历史曾用名留存档案,并非当前“原名”。
合规性无争议:2026年实施的演员署名新规要求使用法定姓名。由于杨紫的法定姓名就是“杨紫”,她完全符合规定,不存在“未改回原名”或违规使用艺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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