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撞死家暴丈夫案二审案情反转#
法院的裁判逻辑严格遵循了正当防卫的时间要件,根据判决书内容,其否决逻辑可分为三个层次:
不法侵害已然中断:曹某某启动车辆逃离时,刘某某正蹲在车外查看手机,殴打行为已经暂停。法院认定此时不法侵害并非“正在进行”,不存在现实紧迫的危险。
防卫手段显失比例:曹某某明知丈夫趴在引擎盖上,仍实施加速、点刹、大幅度摇摆车身等操作,最高时速达123公里。法院认为这显著超出安全逃离的必要范畴,对死亡结果持“放任的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避险前提并不成立:法院判定曹某某在未受到严重暴力恐吓的情况下,并无实施紧急避险的必要,车门已落锁且车内没有现实紧迫的危险。 http://t.cn/AXSsW1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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