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被嫁人逃离生子案改判缓刑#
苟某菊,贵州织金人,2008年时年16岁,被父亲和舅舅以喝喜酒为由骗至湖南。
家人以7160元的价格将其转让给大18岁的湖南男子黄某来,两人按习俗成婚。
苟某菊先后于2009年、2011年生下两个儿子。
2012年6月,为给孩子解决户口问题,苟某菊与黄某来在双峰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苟某菊称婚后长期遭受黄某来打骂,并偶然发现当年将自己当作物件交易的协议书。
2020年9月,因再次冲突并报警后,苟某菊彻底离开黄家
2021年,苟某菊在广东打工时结识湖南双峰县男子向某泽并相恋同居。
2022年5月和2023年10月,苟某菊先后为向某泽生下一女一子。
2024年1月,苟某菊提起与黄某来的离婚诉讼,致其行踪曝光,黄某来随后向警方举报其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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