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觉得你们有些人偷换概念很严重啊,先不说其他,俞某完全算是取证典型。打着爱女要替每个女生发声的旗号去围剿另一个人
被告了开始卖惨,立人设,声称自己的每一次发声都是为了替别人鸣不平。通过侵害田栩宁人格尊严的行为去享受那些被簇拥的时刻。美名其曰公众人物就是要受人监督的,宽以待己严以律人,明明自己也是一个近30w粉丝的大v却冠冕堂皇给自己佩戴一个“素人”标签。
论起这个,你又何尝不是依靠互联网吃饭的?按照这个道德标准公众人物要受到无休止的恶意和羞辱是因为靠互联网吃饭,那么同样的,你的一些行为受到审判怎么就成了你强有力的卖惨工具了?
更何况审判你的是法律,任何人在法律面前卖惨都没有用哈
发布于 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