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外通永
26-06-30 15:49

抄《阿彌陀經要解》,且再深耕信願。念佛非求開悟非求人天福報,但發菩提心求生極樂淨土與佛相應。
「印祖極讚:阿彌陀經有蕅益大師所著要解,理事各臻其極,為自佛說此經來第一註解,妙極確極。縱令古佛再出於世,重注此經,亦不能高出其上矣。不可忽略,宜諦信受。」
《阿彌陀經要解》節錄:「凡夫得與聖人同居。至實聖灰身,權聖機盡。便升 沈碩異,苦樂懸殊。乃暫同,非究竟同也。又天壤 之間,見聞者少。幸獲見聞,親近步趨者少。又佛 世聖人縱多,如珍如瑞。不能遍滿國土,如眾星微塵。又居雖同,而所作所辦,則迥不同。今同以無漏不思議業,感生俱會一處為師友,如塤如篪。同盡無明,同登妙覺。是則下凡眾生於念不退中,超盡四十一 因位。若謂是凡夫,卻不歷異生,必補佛職,與觀音勢至無別。若謂是一生補處,卻可名凡夫,不可名等覺菩薩。此皆教網所不能收,剎網所不能例。
當知吾人大事因緣,同居一關,最難透脫。唯極樂同居,超出十方同居之外。了此,方能深信彌陀願力。信佛力,方能深信名號功德。信持名,方能深信吾人心性本不可思議也。具此深信,方能發於大願。文中應當二字,即指深信。深信發願,即無上菩提。 合此信願,的為淨土指南。由此而執持名號,乃為正行。若信願堅固,臨終十念一念,亦決得生。若無信願,縱將名號持至風吹不入,雨打不濕,如銀牆鐵壁相似,亦無得生之理。修淨業者,不可不知也。大本阿彌陀經,亦以發菩提願為要,正與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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