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
26-06-30 15:56 微博认证: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蚌山法院向430余名集资参与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300万余元】
部分集资参与人将一面写有“人民法官为人民,及时返款促安定”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承办法官手中。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发放,累计向430余名集资参与人发放款项共计1300万余元。
该案始于2015年6月。被执行人余某全、李某、林某全等11人经多次谋划,先后成立安徽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通过业务人员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投资项目,承诺以月息1.5%还本付息,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借款合同。经查,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7800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本金、利息及退赔款后,仍造成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4000万余元。余某全、李某、林某全等人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六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蚌山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对冻结的涉案股权及时启动司法拍卖,积极追缴涉案款项。考虑到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且普遍年事已高,承办法官主动与银行对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托银行集中统一办理放款手续,大幅提升了案款发放效率,受到集资参与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针对老年群体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金融领域犯罪频发,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增强法治意识,提高风险辨别能力,理性投资,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高息诱惑而落入非法集资陷阱。(蚌山区法院 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