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吉国王的小锦鲤
26-06-30 16:41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37岁工程师猝死未被认定工伤#
37岁工程师张亮因长期高强度加班后在聚餐期间猝死,被北京市密云区人社局以“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其家属对此表示异议并准备申请行政复议。
事件核心事实
● 猝死经过:2025年12月27日(周六),37岁工程师张亮在与朋友聚餐时突发胸痛、尿失禁并倒地抽搐,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约21:39分宣告死亡,死因为猝死。事发前一周,张亮冒着严寒每日调试设备至深夜,且在其倒地昏迷后,工作电话和群消息仍在持续推送。
● 认定结论:2026年6月30日,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指出张亮是在聚会就餐时感到身体不适,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关于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争议焦点与家属回应
● 发病时机分歧:人社部门认定张亮在“就餐时”感到不适;而妻子蔡女士反驳称,丈夫当时已结完账,是在去洗手间准备离开时才感到难受,并非就餐中途发病。
● 过劳与因果关系:家属认为张亮的猝死与长期高强度加班直接相关。考勤记录显示,此前数月张亮平均下班时间在晚上9点至10点,最晚至凌晨,且团队减员后工作量全部压在他一人身上。
● 维权进展:蔡女士不认可该认定结果,目前正在整理包括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内的证据材料,计划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背景与类似案例
● 视同工伤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的争议核心在于如何界定周末聚餐期间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岗位。
● 司法实践参考:在类似案例中,如最高法曾改判一起员工抢救超48小时死亡的案件,认为若死亡已不可逆且抢救过程连续,应认定为工伤,体现了情理法的融合。但也有案例因员工发病后抢救超过48小时或从事个人娱乐活动(如打游戏)而被拒绝认定工伤。 http://t.cn/AXoPu9BI

发布于 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