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工程师猝死未被认定工伤:一场关于“隐形加班”与生命代价的博弈
2026年6月30日,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下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37岁工程师张亮在聚餐后突发猝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情形。这一纸文书,不仅给家属蔡女士带来了沉重打击,也再次将职场“隐形加班”与工伤认定的边界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 悲剧背后:被工作填满的最后140天
张亮的离世并非偶然。据其妻子蔡女士透露,事发前张亮已连续高强度工作约140天。
极限作息:9月仅休3天,平均下班至深夜,最晚凌晨近1点;国庆无休,11月仅休1天。
一人扛全组:2024年团队两人被裁,新项目上马却未招新人,所有重担压在张亮一人身上。
最后的“在线”:2025年12月27日(周六),张亮与朋友聚餐。结账准备离开时突发不适倒地,送医抢救无效宣告死亡。令人心碎的是,在他倒地13分钟后,工作群仍在推送任务;下午6点半他在医院抢救时,公司仍发消息要求次日中午前完成交付。
⚖️ 争议焦点:为何“不予认定”?
人社部门的决定书给出了两个核心理由:
非工作岗位:认定张亮是在“聚会就餐时”感到身体不适,在去就医路上倒地,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不符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该情形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件。
然而,家属对此强烈不认可。蔡女士指出,丈夫并非就餐中途发病,而是结完账、去洗手间准备走的时候才说难受。她整理了200多页的微信记录、通话记录和考勤表,试图证明即便在周末,张亮也从未停止工作,聚餐仅是高强度工作间隙的短暂喘息。
🛡️ 维权之路:行政复议与法律困境
目前,蔡女士已准备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工伤认定中的几大痛点:
“工作时间”的模糊性:随着远程办公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普及,工作与生活的边界日益模糊。司法实践中,若能证明居家或休息日仍在履行职务,有望认定为工作岗位的延伸,但举证难度极大。
“过劳死”的法律空白:我国法律暂无“过劳死”独立认定标准,仍需回归《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严格限定。
企业的责任缺位:公司以“周末不算工作日”为由拒绝配合申报,暴露了部分企业对员工健康权益的漠视及违法超时加班的现状。
💡 思考与警示
张亮的悲剧不是孤例。从26岁设计师冯宇浪到32岁程序员高广辉,越来越多的年轻生命在“永远在线”的职场逻辑中透支殆尽。
对劳动者:务必留存加班证据(聊天记录、邮件、打卡记录等),在身体发出警报时及时止损。
对企业:合规用工不仅是法律底线,更是对生命的尊重。长期强制超时加班不仅面临行政处罚风险,更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对社会:呼吁完善工伤认定标准,将“长期过劳诱发疾病”纳入考量,为辛苦劳动者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愿逝者安息,愿生者警醒。我们期待行政复议能给出一个更公正、更具人文关怀的答案。
#37岁工程师猝死未被认定工伤# http://t.cn/AXoPnWH2
发布于 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