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暑假如期而至,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请广大家长和同学们务必高度重视,共同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要注意:
一、文明步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随意横穿道路,不翻越隔离护栏,在横过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确保安全再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确认安全后再通过。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要低头看手机、玩游戏或者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事情。
二、安全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将头、手伸出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时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乘坐公交车时,有序排队上下车,不要拥挤,注意过往车辆,不急冲猛跑。乘车中要坐(站)稳扶牢,不嬉戏打闹,不妨碍他人安全乘车,不向窗外乱扔杂物。
三、守法骑行。骑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12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年满16周岁。骑行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通过路口时注意规避车辆右转盲区,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不牵引、攀扶车辆或者双手离把、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
家长要做到:
一、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应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参加暑期兴趣班时,请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头盔,对于不适宜使用安全带的孩子,建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设施保障孩子乘车安全。
二、履行监护责任。要教育孩子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员超载车辆。带孩子步行经过小区出入口、停车场等车辆频繁来往的区域时,请拉紧孩子的手,确保其始终处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避免因车辆突然启动、倒车、转弯等引发事故。
三、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购买的电动三、四轮车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具备五个条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车辆获得CCC认证、拥有出厂合格证、拥有一致性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
快乐过暑假,安全记心中!各位家长、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养成良好出行习惯,度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暑假。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