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青水
26-07-01 09:46

#秦始皇帝[超话]#

秦代肉刑地位的下降, 不只体现在刑罚体系当中主刑地位的丧失, 而且连肉刑的使用都变得非常谨慎。

肉刑在秦人刑罚体系中地位的衰落, 不只表现在刑罚等级之中, 在具体的法律条文当中亦有所体现。 依据现有简牍所见的律令条文来看, 肉刑适用最多的当为黥刑, 处以劓刑、 斩趾之刑的条文并不多见。

以斩趾之刑为例, 本章前文所引用的律令, 已经基本涵盖了目前所见处以斩趾之刑的全部条文。 而这些条文在目前发现的秦律令之中, 所占比例非常小。 对于此点, 刘海年先生已经有所关注,指出“从秦简法律规定看, 秦国前期不多使用刖刑。 ”栗劲先生也同样指出过这一点, 他认为“在新出土的秦简中……没有记述秦曾大批适用刖刑的事实。 ”这一点与先秦时期“天下之刖者多矣”(《韩非子· 和氏》 ) 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此可见, 秦代肉刑地位的下降, 不只体现在刑罚体系当中主刑地位的丧失, 而且连肉刑的使用都变得非常谨慎。 这一点与汉儒所谓秦代“劓鼻盈蔂, 断足盈车, 举河以西, 不足以受天下之徒” (《盐铁论· 诏圣》 ) 的形象大相径庭。

正是因为秦人在刑罚系统当中降低了肉刑的地位, 并且严格控制了包括斩趾之刑在内的使人丧失大部分行动能力肉刑的使用, 故而秦国在纷争不已的战国之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自身人口资源的劳动与作战能力, 并最终藉此一统天下。而秦代这种降低肉刑地位的做法也为汉朝所继承与发展, 并最终在汉文帝时期产生了废除肉刑的刑制改革。

《秦刑制溯源例证》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