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危险废物贮存不合规 山东栋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遭高额处罚】
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对外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栋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未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被依法予以严厉处罚,释放出辖区从严管控危废环境风险的鲜明信号。
公示信息显示,该企业相关处罚文书编号为济环微罚〔2026〕某号,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企业存在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危险废物储存环节是污染防控关键节点,不规范堆放、贮存极易造成渗漏、挥发,引发土壤、地下水污染,还存在火灾、中毒等安全隐患,对周边生态环境与群众健康构成双重威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相关规定,微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 26.875 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正式作出,处罚信息公示期限最短三个月、最长三年。
据悉,该企业此前还因私设暗管偷排污水被环保部门查处,接连出现环境违法行为,暴露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环境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来源:二三里济宁#济宁[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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