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报
26-07-01 11:08 微博认证:中国工业报社

【#电池产业账款支付新规倡议出台 多举措缩短供应商账期#】倡议明确,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账期自交付之日或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60个自然日;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经双方协商后,可每月集中对账,账期自对账日起算。 在交付验收环节,材料类、部件类货物验收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验收完成后需立即出具合格凭证。 支付方式上,鼓励使用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逐步降低商业承兑、电子支付凭证等工具占比。 http://t.cn/AXoAhD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