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失联留下女婴保姆抚养23年#23年喂饭、供学、扛债,换来一句“想找亲生父母”。不是不可以找,是找的时机太刺眼——早不找晚不找,偏偏大学毕业、工作稳定了才想找。这跟“谁对我有用”有什么关系?养母把她从7个月带大,她翅膀硬了第一件事不是回头谢,是抬头望。
亲生父母要是真想认,当年不会消失;要是真在乎,23年里哪怕一次偷偷回来看一眼都没有。现在出现,除了摘果子,还能干什么?她去找,是她的自由。但养母不该替她高兴——那等于承认:我这23年,还是比不过“亲生”两个字的分量。
不是所有“想找”都值得鼓掌。有些寻亲,是对养大你的人最体面的背叛。她不是白眼狼,但她这转身一找,已经把养母23年的心血,晾在了血缘的门口。她以为在找起点,其实是在亲手拆掉终点。养母没拦她,是她自己的良心该拦一拦自己。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