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要生气了。
早上问hr,我说广东省女职工劳动法规定孕晚期可以有一小时额外休息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我可以用来申请早一小时下班吗?
我以为我已经问得非常清晰了,结果hr左一个太极右一个太极。
先是说不清楚,让我去问人力总,又暗戳戳说她生了两个小孩,都是熬过来的。
我说那你可以帮我问下吗,她不想去,就直接甩了个人力制度给我自己看,说公司制度挺清晰的。
我说那我的情况属于哪一种?我没找到。
她才说公司制度没写,问我为什么要请假。
我说孕晚期比较累,现在项目上班地点离家也远,如果公司制度允许的话我想提早点回去休息。
我觉得我已经讲得很合情合理了,她又反手来一句,如果项目上班远,那你可以回公司上班,本来你的上班地点就在公司。
讲到这里我已经非常生气了,不仅没有解决我任何一个问题,还把话题绕回几个月前我就已经申请过的事情上面去。
我不就是因为新办公室甲醛导致身体不舒服才申请到项目办公的吗?谁愿意没事每天通勤那么长时间?
你现在让我回去,我身体出了什么问题你担责吗?
气疯了。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