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涉侨遗存保护条例在闽施行#【泉州先行、莆田探路、全省立法 全国首部省级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今起在闽施行】#福建以法治守护两千多处涉侨建筑# 7月1日,全国首部专门保护华侨历史文化遗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福建省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福建是全国第二大侨乡,有海外侨胞2000余万人,现存涉侨建筑 2633 栋(处),大量侨厝因产权分散、业主身居海外、修缮乏力面临坍塌风险。《条例》共6章40条,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华侨历史文化遗存”定义,涵盖华侨故(旧)居、祖厝、宗祠等不可移动遗存,及侨批、文书、手稿等可移动遗存,将此前未纳入法治保护体系的涉侨遗存纳入监管。针对“拆无约束、保护无依据”痛点,《条例》创新认定与名录管理制度;针对产权分散难题,明确产权人、使用人、属地政府三级责任体系,适度放宽民居内部现代化改造权限。《条例》出台根植于扎实的基层探索:泉州2023年启动“刺桐侨厝”保护利用三年专项行动,已认定挂牌华侨建筑682处、修缮近200栋;莆田涵江首创“侨房认养”模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日常维护,该模式已写入省级条例。晋江石圳成美小学1924年由华侨捐建,2013年公布为市级文保,2025年底晋级省级文保,保护等级不断升级,这也印证了“先保护下来,才能判断价值”的保护逻辑。此外,《条例》鼓励数字化保存、沉浸式展陈等活化方式,推动遗存保护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深度结合。这部全国首创的省级法规,既为福建侨乡遗存筑牢法治保障,也为全国华侨文化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 “福建方案”。Via@第一帮帮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