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女子酒吧被下药为何不立案#】#医生回应女子酒吧被陌生人投放伟哥# 近日,安徽滁州女子在清吧遭陌生人投放伟哥一事引发关注。3月12日,程女士在清吧遭韩某搭讪,韩某还对其实施搂腰、摸腿等不当肢体接触,甚至趁程女士去洗手间时,将西地那非,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伟哥”投入她的啤酒杯中。程女士饮用时发现异样立刻报警。警方起初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双方达成治安调解,男子赔付 1.3 万元。事后当事人咨询律师认为对方行为涉嫌犯罪,已撤销调解协议、退还赔偿,继续依法维权,而涉事男子却辩称“这只是开玩笑”。那么投放处方药是否构成犯罪?治安调解协议签了能否反悔?“开玩笑”又能否成为免责理由呢?#男子酒吧投伟哥开玩笑不是免责理由#
@第一现场 记者采访律师闫波表示,首先,西地那非虽然说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但它不是麻醉类或者管制类的精神药品或毒品,不具有毒害性、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属性,因此,男子投放西地那非的行为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或者欺骗他人吸毒罪。
而故意伤害罪需要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后果,本案中程女士及时察觉,未造成明显身体损伤,不满足入罪门槛。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的预备或未遂,则需证明投药者具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或实施猥亵的主观故意。
韩某辩称“开玩笑”,在案证据难以充分证明其主观故意,因此警方不予立案在法律上是有一定依据的。然而,男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给他人的饮品中加入处方药,本身是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本身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可处以治安拘留并处罚金。
那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但需要明确的是,治安调解协议不具有终局性,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或者受害方发现新证据,表明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受害方是有权申请撤销协议的。撤销协议后,程女士可报警要求警方继续立案侦查,也可搜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第一现场 采访医生毕焕洲表示,西地那非为处方药,需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服用西地那非之后不能饮酒,因为酒是扩张血管的,我们喝了酒会脸红,西地那非也是扩张血管的,两者叠加,就会使得血管快速扩张,血压急速下降,可能会引发低血压、低血压休克,甚至脑中风,严重的会引发猝死。
当然未经同意,在他人饮品中投放任何药物,都构成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害。西地那非作为处方药,擅自投入他人饮品,轻则面临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重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论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提醒我们:法律对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开玩笑”不是逃避责任的万能理由。 http://t.cn/AXoLq7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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