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卿律师
26-07-01 21:52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女子遭家暴两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看完全文心底满是无力与悲凉。她不是没有自救:一次次报警求助、逃离施暴家庭、依法提起离婚诉讼,想到的所有办法,却始终挣脱不开婚姻的枷锁,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最让人心疼的是,孩子成了她最大的软肋。面对施暴者威胁伤害孩子的恐吓,为护佑子女平安,她一次次妥协折返、重回危险的婚姻牢笼,最终变成了困住自己的致命枷锁。而案件采访里旁观者表述,更让人感受到一种深入骨髓的压抑。

婚姻里最大的底气,是经济独立。无偿的家务付出换不来对等的尊重,稳定的工作、独立的收入,才是危难之时,能果断抽身、保护自己的最大底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暴力。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家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

很多人认为必须起诉离婚,才能寻求法律保护。实则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独立申请、无需依附离婚诉讼。遭遇家暴、面临人身威胁时,可单独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紧急情形下24小时内、常规情形72小时内即可作出裁定,禁止对方殴打、骚扰、跟踪,甚至责令施暴者搬离住所,第一时间隔离危险、护住自身与孩子的生命安全。

司法的温度在于守护弱者。希望不再有人困于婚姻、丧于暴力,希望法律保护普通人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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