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保安签劳务合同被拒赔#】 刘某生于1962年,2022年8月,60岁的他入职某公司担任保安。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名为《劳务合同》的协议,明确约定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在随后近三年的时间里,刘某先后与公司续签了三次合同,实行“上一天休一天”的工作模式,月报酬在2000元至2400元不等。2025年4月,刘某向公司提出维权诉求。#超龄保安起诉维权获赔5千元加班费#
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超龄用工”案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向刘某支付2022年8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共计13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5050.58元,并返还罚款800元。(秦一) http://t.cn/AXoysk2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