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出炉】7月1日,省人社厅对外发布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共同印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明确二级岗位总量按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核定,主要设置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
申请设置二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应具备这些条件之一:服务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在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领域作出重要贡献,按期完成重大战略产品研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要研发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高层次专家工作室等创新实践平台;或相关专业(学科)领域达到省级以上领先水平,拥有行业领军人才;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农业技术等领域,集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省级以上部门认定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申报二级岗位的,应现聘在三级岗位上,正高级岗位满6年或三级岗位满3年,同时具备相应业绩条件。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破格申报二级岗位的,应聘在三级岗位满1年,同时具备1项以上破格申报条件。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二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岁及以下且聘在四级岗位满1年,同时具备1项以上破格申报条件。
业绩认定以近3年为主,兼顾聘用正高级岗位以来的代表性历史业绩。同一业绩按照最高层次计算,不重复计算。
另外,从严控制“双肩挑”(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人员申报二级岗位。申报二级岗位的“双肩挑”人员应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并享受相应薪酬待遇;在岗“双肩挑”人员二级岗位数量超过本单位二级岗位总数三分之一的,不得申报。
(记者 陈微娴)http://t.cn/AXobhsO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