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6年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再上调】今日,四川省民政厅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低限,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如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45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39元/月;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515元/月。 (来源:四川发布 编校人:熊章瑞 审核人:李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