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2 09:38 微博认证: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检察理论 | 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司法责任与决策机制现代化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明晰界定了检委会的职能定位,既作为办案组织,又承担重大业务决策的职能。而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时代背景下,当前检委会制度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委员选任的行政化倾向、检委会决策的权责界定不清、检委会程序仍然不够严谨等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制约了检委会决策质效,距离“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仍然存在差距。深入研究司法责任制改革形势下检委会制度改革,健全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是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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