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
租户自费三十万元改造租住房屋,退租时反倒被房东索赔,这一纠纷引发广泛讨论。这件事的核心矛盾在于事前约定缺失,权责划分模糊。租户出于居住体验自主投入大额资金翻新房屋,初衷无可厚非,却忽略了租赁合同里关于装修改造的条款,没有提前征得房东书面同意,为后续纠纷埋下隐患。
房东索要赔偿,大多是担心房屋原有结构受损、恢复原貌需要成本,诉求有一定合理性,但直接将装修投入全部算作租户过错并不妥当。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退租时租户一般需恢复原状,能拆除的装修设施可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部分房东无需折价补偿。
这也给租房双方都敲响了警钟。租客若要装修,务必在合同中写明改造范围、费用归属与退租处理方式;房东也要提前明确房屋使用限制。理性划分权责,才能避免大额投入最后得不偿失,减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http://t.cn/AXobi6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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