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客说
26-07-02 10:41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
浙江嘉兴一名租户花费30万元翻新承租的老旧民居,租期届满正常退租后,不仅未获任何装修补偿,反倒被房东索赔维修费,引发大众对租房装修权责界定的广泛讨论。

据租户徐先生介绍,2023年他租下这套长期闲置的老旧民居,房屋彼时墙体脱落、屋顶漏水、设施破损严重,基本无法正常使用。为创业经营,他征得房东口头同意后,自费三十余万元对房屋水电、屋顶、门窗、院墙进行全方位翻新改造,将破败老宅修整为整洁完善的经营空间。

三年租期内,徐先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无任何违约行为。今年合同到期后,他依规腾空房屋完成退租交接。可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房东随即以改造损坏原有设施为由,向他索要维修赔偿。与此同时,房东将经过重金翻新、价值大涨的房屋溢价对外出租,独享全部增值收益。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房东依据租赁合同无装修补偿条款,拒绝赔付任何费用,同时要求租客恢复房屋原貌、承担维修损失;徐先生则表示,原有设施本就老化报废,翻新属于盘活闲置房屋,房东两头获利的行为有失公平。

针对此次纠纷,律师解读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装修若无书面协议佐证,租客举证难度较大。但司法裁判遵循权责对等原则,房东无偿享有房屋装修增值红利,再向租客索赔,涉嫌双重获利,租客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理补偿。 http://t.cn/AXobYkt5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