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
浙江嘉兴一名返乡创业者的租房纠纷近日引发不少讨论,以路人视角来看,整件事双方各有立场,很难简单判定谁完全对错。租户称当初承租的民居长期闲置,墙体破损、水电不通,根本无法直接经营,在得到房东口头同意后,前后投入三十多万元翻新房屋,重做水电、修缮院落与外立面,才让老旧民居具备开店条件。租期正常结束办理退租时,矛盾却突然出现,房东没有针对大额改造投入给出相应补偿,反而要求租户赔偿门窗、围墙相关维修费用,更让租户难以接受的是,房东一边向自己追责索赔,一边已经将翻新完毕、价值提升的房屋重新对外出租,租户认为房东同时享受房屋增值与维修赔偿,有失公允。
不少网友站在租户角度,觉得房屋原本破败不堪,全靠租户出资改造才具备出租价值,再索要赔偿情理上难以说通;也有人表示,租赁事宜应当落实在书面合同中,仅靠口头约定,后续出现分歧缺少明确依据。从客观规则来讲,房屋改造、装修残值归属、退租责任划分,都需要提前在租赁合同写清,口头承诺不具备完整法律效力。这件事也给打算租赁老旧房屋创业的人提了醒,大额投入改造前,务必签订补充协议,留存房屋原始影像资料,明确改造相关权责。租赁关系本应双向守信,房东维护自有房产、租户保障自身投入都无可厚非,唯有提前约定清楚各项条款,才能避免租期结束后陷入拉扯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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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