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花吃饼干吗
26-07-02 11:10 微博认证:美食博主 超话小主持人(花方超话)

#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l
#花30万改造民居退租被索赔租户发声# 事件完整梳理

一、事件概况(浙江嘉兴,租户徐先生)



1. 租房背景
2023年徐先生返乡创业,租下一栋长期荒废民居,房屋原始状态极差:断水断电、全屋漏水、墙皮大面积脱落,无法直接开店经营。
他称改造前已征得房东口头同意,前后投入30余万元整体翻新:重做全套水电、修补墙体、更换所有门窗、重建围墙、室内精装,近乎危房重建,改造成摄影+咖啡门店。

2. 租期到期爆发矛盾(2026年3月)

- 租期正常结束,徐先生按时退租;房东不认可30万装修投入,反而索要约5万元门窗、围墙维修费;

- 房东收房后立刻将翻新完毕的房屋转租,年租金从原5万涨到8万,涨幅60%;

- 徐先生质疑房东“两头获利”:自己花钱完成房屋增值,房东坐收涨租收益,还要反向索赔,难以接受。

3. 双方核心对立观点

- 租户徐先生:房屋原本破败无使用价值,全部改造是修复+增值,不存在人为损坏,不该赔钱;房东利用装修高价转租,理应补偿装修残值。

- 房东:租客拆除、改动原有门窗围墙,破坏房屋原始结构,退租必须恢复原状、赔付维修费用,拒绝承担任何装修补偿。

二、关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15条)

1. 承租人改造房屋,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仅有口头承诺、无书面合同记录,租客举证难度极大。

2. 经房东同意的固定装修(水电、墙体、门窗、围墙,拆除即损毁房屋,属于附合装修):

- 租期到期无特殊约定,装修物权归房东;

- 房东收回房屋并继续出租、实际享受装修增值,租客可起诉主张装修残值补偿;

3. 若无法证明房东同意改造,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恢复原貌、全额赔偿改造破坏损失,租客一分装修补偿都拿不到。 http://t.cn/AXobYkt5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