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劳务合同产生工伤遭拒赔# 【别被劳务合同骗了!小伙上班遇车祸公司拒赔10万医药费?法院一句话戳破企业套路】#上班途中车祸公司拒赔10万医药费#
很多企业惯用“套路用工”:入职签劳务合同、不缴社保,出事就甩锅拒赔工伤,以为能规避责任,殊不知法律只认事实用工,不认合同名头!
2020年,苏州小伙小王入职当地一家电气公司担任焊工,入职当日便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考勤、工时、薪资、奖惩及离职规则,小王全程接受公司常态化管理,属于全日制固定用工。但公司为压缩成本,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保。后续小王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全身多处骨折,累计产生近十万元医药费。事后公司以双方签署的是劳务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为其申报工伤、赔付医疗费用。
法院审理明确,劳动关系认定看实质不看名称。小王服从公司制度、受用工管理、从事核心业务,具备人格、经济、组织三重从属性,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有效,小王可凭判决结果办理工伤认定,依法维权索赔。
温馨提醒: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维权核心凭证,若不慎丢失,可在数告登报发布遗失声明,留存合规公示凭证,规避用工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职场人切勿被合同名头误导,遭遇违规用工可依法维权。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