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新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力巩固国家统一】
2026年1月1日,修订后的新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始施行,自2017年开始确定的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导向至此完成修订立法和实施的进程;
昨天,2026年7月1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
书同文,车同轨,语同声;两部法律并力,助力维护、巩固国家认同与统一。
根据新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原来在“民族团结”旗号下长期存在的教育、公共场所设施用字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高于汉语现象,在内地“读”完4年大学、拿到本科文凭却无法用汉语讲清楚自己学的是什么专业,……诸如此类荒谬现象,将不再出现。
看看新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一条:
“受教育者在完成义务教育时应当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网络文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以及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用语用字;
(三)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四)招牌、广告用字;
(五)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六)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说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