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有点一言难尽……
教师吴先生和余女士于2021年8月登记结婚,2022年1月生育儿子小吴。2023年3月2日,两人登记离婚,数日后又和好并同居生活。
2023年8月5日20时许,吴先生带小吴回到父母家中。因儿子哭闹一事,余女士辱骂吴先生,两人发生争执、抓打。后余女士抱着儿子往吴先生父母家的水窖方向走去,称要抱着儿子跳水窖自杀,吴先生遂进行劝阻。其间,吴先生打电话请余女士父亲余某来劝导女儿但遭拒,后拉拽余女士回家未成功,两人僵持约两小时。
8月6日凌晨0时许至5时许,余女士抱着儿子坐在水窖口井盖上与吴先生僵持。其间,吴先生几次往返家里和水窖处,余女士在他离开期间将水窖盖子移开,他返回水窖发现后进行阻止,后余女士抢先抱着儿子坐在移开的井盖上与吴先生僵持。
吴先生在对余女士劝阻期间,曾用手机上网搜索“两夫妻吵架,一方自杀,另一方有责任吗”等内容。凌晨4时34分47秒至5时1分30秒,吴先生的父亲吴某拨打电话,请亲家余某到场劝解女儿但未果。两人通话时,吴某向余某讲述了其认为的余女士在家庭生活中的缺点和不足,余女士在一旁听闻后,针对吴某的指责进行反驳。
凌晨5时许,吴先生离开水窖回到家中,停留十多分钟后返回水窖处,发现余女士和儿子已溺入水窖,遂呼喊亲属合力将两人打捞出来送医抢救。8时07分,医院宣布两人抢救无效死亡。
余女士的父母向吴先生索赔经济损失92万余元,法院判决吴先生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前妻父母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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