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后失去收入丈夫拒付医疗费#】近日一女子遇到法律难题,她婚后不久确诊癌症,丈夫初期承担过部分治疗费用。后二人因感情矛盾分居两年,女子病情持续恶化,丧失稳定收入,日常治疗与生活难以为继,希望分居丈夫承担医疗及生活扶养开支。
不少民众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夫妻分居、感情破裂便可免除相互帮扶责任。对此有律师作出专业解读,配偶应当依法承担对应的医疗开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属于法定强制义务,该义务不受二人感情好坏、是否分居、有无共同生活影响。
只要婚姻关系未办理离婚登记,一方身患重病、经济困难需要照料救治,另一方具备负担能力,就必须履行经济供养、医疗扶持义务。若对方拒不承担,患病一方可通过调解、诉讼途径追索医疗费与扶养费。
律师提醒,婚姻不仅是情感联结,更是法定责任,夫妻间患难扶持的义务不因分居状态消失,权益受损的当事人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河北新闻网) http://t.cn/AXoG6El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