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只流浪狗在本辖区长期存在,最终需要由未成年人自行处置——那么在此之前,镇政府的“控制和处置”职责,体现在哪里?按照揭阳案的逻辑:未成年人处置流浪狗,是“严重危害社会”,要被送进专门学校。那么,长期不履行法定职责、放任流浪狗威胁公共安全的镇政府,危害社会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他们该去哪?
发布于 上海
如果一只流浪狗在本辖区长期存在,最终需要由未成年人自行处置——那么在此之前,镇政府的“控制和处置”职责,体现在哪里?按照揭阳案的逻辑:未成年人处置流浪狗,是“严重危害社会”,要被送进专门学校。那么,长期不履行法定职责、放任流浪狗威胁公共安全的镇政府,危害社会更严重、持续时间更长——他们该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