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LV索赔千万这事,我真越想越别扭,道理我懂,但心里堵得慌。
先把话说透:法律上LV商标注册在先,奶茶店图形高度相似,法院判侵权合规,这点我不抬杠。可最讽刺的根本不是奶茶抄袭,是LV四叶老花的底子,分明是咱们唐代流传千年的宝相花纹。
千年前咱们古人一笔一画磨出来的传统纹样,那会儿没有商标、没有知识产权注册,老外拿去改造包装,抢先全部注册成私有商标。现在拿着源自我们本土的文化符号,反过来起诉国内餐饮索赔千万,说句“欺负古代人不会注册商标”真不算偏激。
现在尴尬的局面摆在眼前:老祖宗留下的公共文化美学,没有提前确权,反倒成了外资手里收割国货的工具。一边是商标法白纸黑字要保护品牌权益,一边是国人看着自家传统纹样被独占维权,心里接受不了。
不是说侵权该纵容,但传统纹样不该被单一品牌垄断锁死。以后我们本土古风元素,是不是都得抢先注册才能守住?
大家觉得,传统文化纹样被海外品牌抢注维权,到底合理吗?#妈妈的理想生活##亲子大玩家#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