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律师
26-07-02 22:19 微博认证:北京宜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昨天下午会见当事人,从下午五点半会见到晚上七点半。当事人是某国有金融公司高管。同事之前去会见过他一次,说这个人很狂傲,自称中国做投资赚钱没几个能比得过他,经常会打断律师发问,说这个问题不重要,沟通起来有点费劲。前天我第一次会见他,听他把自己的辩护想法说了下,我说你这么辩护是死路一条啊!这不正好跳进纪委监委给你挖好的坑。你要排除非法证据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把笔录都排除了,你这么给自己辩护,你的陈述比被排除的笔录对认定指控更有利。他顿时傻眼了。昨天我将受贿案的出罪思路做成表格,里面有公司规定和他部门收入,一一与他核对,核对完他说心里有底了。关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他说我提的点,点醒了他,他的确从没想到过,很感谢我。因为这个罪名涉及金融产品及很多专业问题。他说他做过多个国有金融公司风险管理部的总经理,手下法务和律师有五六十人,包括一些红圈所的派驻律师。他说我比他们更懂这些金融产品,就像个同行从业人员一样。
​虽然我看卷是慢了点,但如果不了解当事人所在行业的专业知识,不去思考当事人如此操作金融产品的目的,就无法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完,更不可能让他相信你能做有效辩护。 http://t.cn/RJZpf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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