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卿律师
26-07-02 22:29 微博认证: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很多人疑惑,包包和茶饮分属两个行业,为何依然构成侵权,还要承担千万元级赔偿?今天谈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则。
一、驰名商标跨类保护与商标淡化
普通注册商标保护同类商品。已注册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
如果在后使用的图案与驰名商标核心视觉高度近似,消费群体又存在重叠,容易让公众误以为两者存在授权、联名等合作关系,形成关联混淆。

即便消费者能够区分两个品牌主体,大范围长期摹仿经典标识,也会削弱驰名商标的独有辨识度,构成商标淡化。根据商标法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的赔偿金额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
2.按照侵权方的违法获利计算;
3.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
4.前述方式都不能查清的,适用法定赔偿。

在很多连锁品牌案件中,权利人很难完整举证实际损失,法院会综合多项情节综合酌定:
一是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与品牌价值;
二是侵权门店数量、经营覆盖面,侵权体量;
三是侵权持续周期,是否对品牌商誉造成不可逆的淡化损害。
在经济损失之外,侵权方通常还需要承担对方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全部合理维权开支。

三、商标侵权什么情况下适用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需满足:主观存在故意,客观侵权情节严重。
(一)主观恶意(故意侵权)常见情形
1. 明知对方商标知名度极高,刻意摹仿图案攀附品牌商誉;
2. 商标注册申请被行政机关驳回,明知存在权利冲突,依旧大规模投入商业使用;
3. 收到律师函、整改通知后拒不停止侵权,持续扩大使用范围;
4. 照搬知名品牌核心图形,仅微调细节,刻意规避商标近似审查。
(二)情节严重的常见情形
1. 经营规模庞大,线下门店遍布多地,侵权范围广;
2. 侵权持续时间长,长期投放使用;
3. 依靠攀附商标获取高额营业收入;
4. 反复侵权,或者隐匿财务资料,拒不配合司法举证。
一旦被认定存在主观恶意、侵权规模大、情节严重的,确定基础赔偿额后,可在1-5倍的幅度内确定惩罚性赔偿额。

四、行业合规提醒
1.设计LOGO图案时,不能只检索所在商品类别,务必全品类排查其他近似类别,特别要注意知名品牌在先图形设计;
2. 只修改局部线条,核心构图保持一致,依然可能会被认定为商标近似;
3. 商标被驳回之后,切勿大批量印刷包装、铺设门店,防止被认定为故意侵权;
4. 坚持原创设计,不要照搬大牌经典纹样,从源头规避商誉攀附风险。#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律师说法#⚠️由于完整裁判文书尚未公开,本文仅为普法解读,不涉及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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