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隆公司安全培训教材)
危险品车押运员睡觉,能按无押运员处罚5-10万元吗?
近日,一则押运员睡觉处罚的信息引起热议。该管理细则标注:押运员不得躺卧睡眠、长时间休憩、擅自离岗,否则按照相关法规处以5-10万元罚款。
争论的焦点也从押运员能不能睡觉,进一步提升为押运员睡觉能否按照无押运员进行处理。
那么,按照当前的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此类情况能成立吗?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押运员睡觉不能直接按“未配备押运员”处罚。尽管押运员睡觉的行为违规,且一旦出事后果极其严重,但这并不能作为处罚条件。
该核心区别在于,处罚依据是押运人员有无资质,还是押运人员有无履行职责。
其次,在问题的定性上:“无押运员”是指车上压根没配这个岗位;而“押运员睡觉”属于人员脱岗、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在实际的执法案例中,目前交通执法部门对押运员睡觉问题没有一刀切的回复。实践中,监管部门普遍将其视为“未有效履职”,会责令企业整改、约谈,并可能将睡觉问题认定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处罚。
但是,押运员睡觉虽然不能套用“未配备”的条款,但可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或企业未落实监控责任等行为进行罚款。
此外,押运员睡觉失职,一旦因此发生事故,将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风险。在一例安徽发生的真实案例中,押运员在运输途中睡觉未提醒疲劳驾驶的司机,导致8人死亡,押运员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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