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鱼冻干__
26-07-04 13:09 微博认证:萌宠博主 超话创作官(郑大鱼和郑十一超话)

#711起诉耐克抄袭#这场跨行业商标纠纷颇具代表性。7-11拥有辨识度极高的橙绿红三色标识,耐克刻意选定7月11日发售撞色球鞋,时间与配色双重重合,极易让消费者产生品牌关联,攀附意图明显。7-11事前沟通无果后起诉,是合理维护自身色彩商标与品牌商誉。

色彩组合属于品牌重要无形资产,知名配色经长期使用形成专属识别性,理应受法律保护。耐克作为头部运动品牌,本该规避视觉混淆风险,此次操作忽视他人商标权益,难免落人口实。案件也给各品牌敲响警钟,跨界联名、配色设计需充分避让他人成熟视觉符号,尊重知识产权才能避免法律争议。 http://t.cn/AXo6uf9V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