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共相守
26-07-05 00:43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钻咖(云熠星河超话)

四川达州一教育咨询机构员工刘某某因被考生家长“放鸽子”,心生怨恨私自登录系统删除考生本科志愿致其落榜,最终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事件始末:从委托填报到泄愤删志愿
 
起因:2025年7月本科批次B段第三次征集志愿信息发布后,考生小明的父亲多次联系达州市达川区某教育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刘某某,希望帮忙填报志愿。 
 
信息泄露:7月30日,小明将包含身份证号码、考生号、密码在内的全部敏感信息发给刘某某。 
 
矛盾爆发:8月4日,小明母亲与刘某某就填报事宜及价格达成口头协议,但因认为收费太高,其母亲私自联系他人于当日21时完成了志愿填报。刘某某久等未果后意识到自己被“放鸽子”,心生怨恨。 
 
犯罪实施:在报复心理驱使下,刘某某私自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将小明已填报的本科批次志愿全部删除。 
 
惨重后果:次日小明一家发现异常时,本科第三次征集志愿填报已结束。这让小明的本科录取机会直接化为泡影,最终错失本科录取机会。 
 
二、法院判决: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立
 
判决结果:四川达州宣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刘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定罪依据:法院认为,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删除他人存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高考志愿信息,造成他人无法被本科批次录取,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量刑情节: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据此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http://t.cn/AXoov0Ko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