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观点是,对待爱的人,就不会忍心用贬义词去形容ta,可我认为这只是一种低级的爱的形式,仅仅是遵循本能的、情感的爱。如果爱就是粉饰与呵护,我宁愿要赤裸的冷漠。
当然,对所爱的人不可能恶意贬低,但如果是清醒地认识到对方身上存在的缺陷,并一针见血地指出,我认为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应当是一种高级的爱的表达。
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认知当中,挑明缺点、指责问题就代表是恶意,为什么爱和肯定、包容、盲目必然关联。为什么一个人不可以在明白另一个人错误的基础上,又热烈地、坚定地爱着ta。爱如果是自由意志的沉沦,那么自愿投入澄澈的海洋之中,又如何体现沉沦二字?
反而我不理解为什么对于爱的人,其一切问题都要予以修饰和掩盖,一定要把ta塑造成完美的泥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干干净净、毫无瑕疵。我不懂这样的人魅力在何处,也并不信世上存在绝对的完美。
无法接受自己爱的人存在缺陷,说明爱的是抽象的幻想,而非真实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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