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豆包智能体下架[超话]##智能体下线与责任之争# 【智能体单方面被下线,是夺偷走了我们的数字资产呢?】
近期多平台批量关停自建智能体,实际上“争论”的核心是落在权属与侵权责任上,咱们也客观的聊聊行业的无解痛点!
从法理看,用户耗费时间、精力搭建人设、知识库、专属对话记忆,属于投入劳动形成的虚拟财产,依据《民法典》127条理应归使用者所有。平台仅提供运行载体,无权单方面处置用户原创内容。协议里“平台可随时终止服务”的条款,属于免除自身责任、剥夺用户财产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法理应认定无效。
平台常以合规整改为由一刀切的搞下线,却极少开放完整数据导出通道、不设缓冲期,直接抹除用户沉淀的智能体资产,这样的作法已然构成合同违约,侵害了用户的虚拟财产与消费权益。
即便出于监管要求整改,也该尽量去保障用户数据迁移、离线留存的基础权利,而非让用户独自承担全部损失……
一边是平台手握关停权限,一边是用户手里的原创数字资产,这样的权责天平是完全失衡的。合规治理不该以牺牲用户合法数字财产为代价,智能体权属、平台下线补偿、数据导出标准亟需明确规则。
大家怎么看呢?您打造的智能体,到底算平台功能还是属于您自己的数字资产呢?使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吃瓜] http://t.cn/R2LHBU4
发布于 北京
